安徽医科大学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一、享受对象
在校缴纳保费的大学生
二、普通病门诊就诊
1、普通门诊持《学生证》首选安徽医科大学医院就诊。
2、外院就诊时,请到合肥市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
3、假期、实习期间普通门诊应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
4、报销材料:
*共性材料:身份证及本人合肥市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1)安徽医科大学医院就诊的所需材料:第二联处方、发票。
(2)外院就诊时所需材料:病历、发票、药费清单(三者日期一致)、盖有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
(3)学生急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出院后2个月内将医保结算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高额材料证明及条形码复印件。
(4)具体报销项目比例和上限按照当年商业医疗保险招标后的医疗保险合同执行。
(5)案件受理时间及地点:
校医院会议室每周四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三、特殊病门诊
1、目前合肥市规定的特殊病种:(1)高血压病(2)冠心病(3)心功能不全(4)脑出血(脑梗死)(5)原发性肺动脉高压(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支气管哮喘(8)溃疡性结肠炎(9)克罗恩病(10)肝硬化(11)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1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13)自身免疫性肝病(14)糖尿病(15)甲状腺功能亢进(16)慢性肾脏病(17)肾病综合征(18)肾透析(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系统性红斑狼疮(21)强直性脊柱炎(22)白塞氏病(23)系统性硬化病(24)重症肌无力(25)运动神经元病(26)多发性硬化(27)癫痫(28)帕金森病(29)老年痴呆(30)精神障碍(31)结核病(32)艾滋病机会感染(33)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病变(34)银屑病(35)心脏瓣膜置换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36)器官移植术后(37)儿童先天遗传类疾病(38)小胖威利症(39)肝豆状核变性(40)小儿脑瘫(41)血友病(42)再生障碍性贫血(43)慢性髓系白血病(44)恶性肿瘤(含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45)甲状腺功能减退(46)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47)晚期血吸虫病(48)白癜风(49)肌萎缩(50)弥漫性结缔组织病(51)心脏冠脉搭桥术后(52)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53)淋巴瘤(54)多发性骨髓瘤(5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56)骨髓增生性疾病等56种疾病可申请特殊病门诊治疗。申请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可在所选的定点医院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特殊病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医院住院标准执行。
2、特殊病种门诊卡的办理
大学生患有门诊特殊病规定病种的,由本人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鉴定。符合条件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合肥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大学生自取得《医疗卡》后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地址:庐江路和金寨路口原合肥市社保局三楼
电话:62613036
3、特殊病门诊实行定点治疗,大学生一个结算年度内可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凭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门诊治疗。
四、住院
1、本市住院。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的办理
大学生在本市就医后需要转诊转院或在外地生病需住院治疗的,全部由各高校办理备案手续,履行相关责任。学生向学校申请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由学校填写《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并经学生辅导员和院(系)领导核实后,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签署意见。
(1)转诊、转院。大学生在校期间生病需要住院的,在经校医院或合肥市定点医院首诊后,自愿转入外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凭我市定点机构或校医院首诊病历,在学校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2)异地住院。大学生在实习、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异地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治疗,治疗结束返校后,在学校补办备案手续。
3、报销办理程序。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两个月内,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携带《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大学生零星报销申请表》、异地所住医院的出院小结(医院盖章)、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住院医疗费发票、身份证及本人合肥市徽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五、大病救助
每年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救助一次。
六、拒付范围:
合肥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非疾病治疗、非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文件依据当年度合肥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文件及当年度中标的商保公司规定不予理赔诊疗项目。
校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65171512
电子邮箱:yibao@ahmu.edu.cn
医保办门口设有意见箱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