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9-12-06作者:设置

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2020年)



1、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合肥市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城乡居民,包括: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②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在原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③各类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


2、什么时候参保?

91日至1220日是集中参保期。逾期不予参保。


3、缴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每人每年250元。


4、如何参保?

上年度已经参保的居民可以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续保。

新参保的居民或不会使用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的,按下列办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凭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参保,户籍不在本地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参保;

2)市区各类在校学生在所在学校参保,县(市)在校学生也可以在户籍地随家庭参保登记;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到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参保登记手续。


5、哪些人可以在非集中参保期参保?

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持有市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的精神障碍患者、无法办理户籍的一周岁以内新生儿。

上述人员应到市(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补保手续。


6、新生儿如何参保?

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办理户口后可随时参保。新生儿户口是合肥市的,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参保;户口不在本市的,凭父母亲的本市居住证在居住地街道参保。


7、新生儿参保后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8、能否重复参保?

不能重复参保。


9、哪些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要不要缴费?

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低保对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个人不需要缴费,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


10、医疗救助对象如何参保?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名单,由县(市)扶贫办、县(市)区(开发区)卫健、民政部门,以830日前在册人员提供花名册,经审核盖章后(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由各县(市)、区医保局形成汇总表,分别报送所属地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参保花名册导入参保系统,并通过参保系统代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需要个人办理。


11、待遇享受期是怎么规定的?

每年11日~1231日。


12、补缴的人员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

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持卡精神障碍患者从补缴之日起享受待遇。


13、入学前未参加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的新生,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入学当年在集中参保期缴纳下一年度保费的,自入学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4、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包括哪些待遇?

30万元。待遇包括住院、基层普通门诊、大额普通门诊、特殊病门诊等


15、如何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基层普通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发生的费用,结账时凭金融社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直接结算。

大额普通门诊:在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费用,结账时金融社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直接结算。

不在上述规定的协议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16、门诊有哪些待遇?

基层普通门诊:按80%比例报销。在村卫生室就医,单次最高支付2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次最高支付50元。一个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100元。

大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单次达到3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600元的,超过部分按4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基金最高支付1500/人。


17、如何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凭金融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没有金融社保卡的,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在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18、住院门槛费(起付标准)是多少?

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二级医院是500元,市属三级医院700元,省属三级医院1000元。


19、住院门槛费(起付标准)有减免吗?

有。

  1. 参保学生、18周岁及以下居民住院起付线减半。

 ⑵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住院不设起付线。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不设起付线。

 ⑶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除参保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⑷恶性肿瘤放化疗、肢体康复、智力康复、孤独症康复、听力和言语康复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的特殊疾病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的,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设一次起付线。

 ⑸实行双向转诊的,免除上转首次及下转第二次住院起付线。


20、跨区域住院有什么特别规定?

1)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2)起付线增加1倍;

3)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通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和在上级医院急诊抢救的,基金支付比例不变。


21、住院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超过门槛费(起付线)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报销: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二级医院85%、市属三级医院80%,省属三级医院75%



22、住院报销有保底吗?

有。扣除住院起付线后,实际报销比例不足45%的话,按45%保底报销。


23、特殊病门诊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患有规定的特殊病,可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经鉴定符合,可以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特殊病门诊医疗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目前,我市特殊病种已有56种。详情可咨询0551-62886375


24、大学生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大学生门诊按照30/人标准拨付学校包干使用,由各高校自行制定报销政策,不再享受基层普通门诊和大额普通门诊待遇,具体咨询所在高校。


25、居民生孩子有何待遇?

不分顺产、剖宫产,定额补助1200元,多胞胎与单胞胎补助标准一样。死胎、流产不补助。

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

不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分娩或在外地住院分娩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6个月内,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产妇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产妇徽商银行储蓄卡,向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居民医保业务41号窗口申报。

产妇分娩期因并发症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同类别医院住院医保待遇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不在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并发症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6、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怎么报销?

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按装配费用的50%比例给予补助,补助周期为五年。下肢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每具大腿假肢最高补助2000元,每具小腿假肢最高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含7周岁)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最高补助3500元。

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复印件、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助手续。


27、器官(组织)移植捐献者的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参保居民捐赠器官或组织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以及院外配型、检测检验、运输、储存等相关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8、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转诊转院:由本市三级医疗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网络上传至医保中心备案;

急诊抢救: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医保门户网、“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0551-628850094008024365)。


29、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1)办理备案手续的,按照我市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

2)不符合转诊手续自行要求办理转诊手续的,按照我市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执行,不纳入保底报销范围;

3)未办理备案手续自行前往异地就医的,按照我市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执行,不纳入保底报销范围。


30、大学生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由高校办理备案手续。学生向学校医保办申请,由学校按程序备案并上传至医保中心。


31、大学生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按我市相应级别协议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和规定执行。省属三级医院75%,市属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


32、城乡居民有大病保险吗?个人需要缴费吗?

有。不需要。


33、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1.5万元。

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0.5万元。


34、哪些费用大病保险可以报销?

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扣除起付线后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药品目录”外但属于临床治疗确需的治疗类药品费用。其中在国内实行购赠的药品,按实际购买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


35、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照5万元(含)以下、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分别为60%70%75%85%的比例分段报销,累加计算。医疗救助对象分段支付比例分别为65%75%80%90%


36、大病保险有封顶吗?

有。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费用中既有省内又有省外的,按省内封顶线30万元执行。


37、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直接结算,异地住院的,在所住医院或我市医保中心前台报销时结算,不需要个人申请。


38、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有什么区别?

目前,我市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已经并轨,统称为城乡居民医保。


39、居民医保有负面清单吗?

有。自20197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执行全省统一的《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负面清单》,参保人员可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合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hfyb.hefei.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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